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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与14省(区、市)签订四季度煤炭中长期保供合同发布时间:2021-10-04 来源:山西日报 作者:张 毅 浏览量:
9月29日,“山西省保供十四省(区、市)四季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对接签订会”在太原晋阳湖国际会议中心举行。会上,山西与河北、山东、江苏、浙江、天津等14个省(区、市)签订四季度煤炭中长期保供合同,保障能源供应。
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是我国推行的一项稳定煤炭供需平衡、平抑煤价过快上涨的有效措施。山西是中国煤炭大省,在保障全国能源供应上发挥“压舱石”作用。今年以来,面对全国煤炭需求持续增长、煤炭市场供应偏紧、煤价高企的局面,省委、省政府在保障能源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。
按照相关要求,中央驻晋企业将保供天津、福建、河北、广东、辽宁等5个省(市);晋能控股集团对接广西、江苏、吉林、安徽、上海、浙江等6个省(区、市);山西焦煤集团承担河南省保供任务;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承担海南省保供任务;潞安化工集团承担山东省保供任务,其余保供任务由山西省各市煤炭企业承担。
签订会上,省能源局要求供需双方要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进行合同洽谈,承担保供任务的企业要不打折扣落实保供任务合同量,合同签订率要达到100%。同时,供需双方要将中长期合同分解到月,合理安排发运、接卸计划。
此次举办煤炭保供中长期合同对接签订会,将对缓解煤炭供需矛盾、稳定煤炭价格、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、确保民众安全温暖过冬有着积极而重要的意义。
据了解,预计今年12月底,山西与其他14个省(区、市)签订的煤炭中长期合同将全部兑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