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6月与全国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第21次携手,普及安全知识、培育安全文化、促进安全发展的热潮再一次在全国各地掀起。今年的活动以“遵守安全生产法,当好第一责任人”为主题,重在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,倡导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,带头尊法、学法、守法,主动研判风险、排查隐患,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。
今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、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,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,党和人民对确保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寄予更高期望、提出更高要求。当前,受世纪疫情和复杂外部环境冲击等因素影响,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。疫情要防住、经济要稳住、发展要安全,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复杂环境下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,胸怀“国之大者”,以“时时放心不下”的责任感担当履责。
今年的“安全生产月”恰逢其时,既是宣传动员月,也是整治攻坚月,既是塑造有利于发展的安全环境的有利契机,也是唱响筑牢安全根基主旋律、凝聚安全发展共识、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的重要依托。
以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为契机,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,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,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。特别是今年以来,针对各类事故多发状况,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,语重心长,言近旨远。认识是行动的先导,只有学懂弄通悟透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,才能切实拧紧思想上的螺丝、上好行动上的发条。只有将学习成果转化成稳控安全生产形势的实际成效,才能有效促进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形成齐抓共管合力,铆足干劲抓行动、不折不扣抓落实。
以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为契机,进一步推动法律法规全面宣传贯彻,抓好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。安全不安全,企业最关键。而决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的“关键少数”,就是企业主要负责人。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,防止第一责任人少知而迷、不知而盲、无知而乱,促进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,把安全责任抓在手里、记在心中、扛在肩上。安全问题没有“局外人”,要结合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等强化警示教育,加大以案释法、以案普法力度,以案为鉴、以案促查、以案促改。
以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为契机,进一步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地,稳控安全生产形势。聚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,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,对自建房、民航、燃气等领域专项整治紧盯不放,对重点地区督导帮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快整改,避免蜻蜓点水,敢于动真碰硬,直指问题要害,坚决防止“一边大检查、一边出大事”。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、安全生产考核巡查、明查暗访,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重大隐患、违法行为,发挥媒体监督作用,集中曝光突出问题,坚决守住红线底线,以安全形势之稳为经济大盘之稳夯实基础、作出贡献。
以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为契机,进一步推动全民安全意识增强,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治理新格局。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重点难点汇集在基层,智慧力量也蕴藏于基层。通过广泛开展“安全宣传咨询日”、安全宣传“五进”等活动,激励群众争当“吹哨人”,引导百姓关心安全事,推动全民参与、共建安全,在全社会营造“人人为安全、人人保安全”的浓厚氛围。要想方设法把安全知识以“沾泥土”“带露珠”“冒热气”的方式,送到基层去,讲到群众心坎里,帮助群众懂安全、会应急,知防灾、能避险,切实筑牢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。
全国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收效如何,还要看我们能否有真抓实干的作风、成风化人的手段、求新求变的精神。我们要以活动促工作、以活动保安全,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,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,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。